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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启航家教网 日期:2023/06/04

  东教〔2023〕5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中学:


  现将《东莞市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落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4日


  东莞市2023年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


  工作方案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东莞市普通高中“双特色”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改革文件精神,坚持“五育并举”,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特色高中学校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招生类别及比例


  2023年,我市相关普通高中将招收在人文、数理、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自主招收高水平项目类及学校自定项目类的特色发展学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当年总招生计划的10%。可按以下2大类别自主招收特色发展学生:


  (一)高水平项目类


  通过高水平项目建设资格认定的普通高中学校,2023年可招收高水平项目类特色发展学生,招收范围可包含高水平人文班、高水平数理班、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科技社5大类别。为统筹规划高水平项目布局,确保各学校集中精力建好、建优高水平项目,严格控制高水平项目规模总量,原则上每所学校建设总项目数不超过5个,建设同一项目的学校不超过4所。各高水平项目所招收的学生,其特长与潜质必须与项目主题密切相关。各高水平项目建设学校需与招收的学生签订协议,让学生积极履行训练和比赛义务。


  (二)学校自定项目类


  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学校特色和发展方向,2023年可招收不超过总招生计划3%的自定项目类特色发展学生,招收范围可包含以下4大类别:


  1.体育类:篮球、足球、排球、健美操(啦啦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田径、定向越野、跳绳;


  2.艺术类:美术、书法、声乐、器乐、舞蹈;


  3.信息技术类:信息学编程;


  4.科技类:科技创新、人工智能与机器人、航空航天模型。


  三、报名办法


  (一)凡符合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报考条件,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初三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自主招生。


  (二)考生统一登录东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s://dgzk.dgjy.net)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压缩包,每个学生可报一个项目。


  (三)考生报名后,由招生学校在中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料审核工作,公示拟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公示结束后,学校公布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考生也可登录中考报名系统查询是否获得校考资格。


  (四)确定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后,由各招生学校通知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参加校考。若入围校考的考生人数未达到招生学校该项目招生计划数的2倍,则同比去尾取整缩减招生计划。如招生计划缩减为0人,则取消该项目招生。


  四、考试组织方式


  学校招收高水平项目类及学校自定项目类特色发展学生,均要先组织校考,再提出推荐参加市考名单。校考由各校组织,市考由市中招办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


  (一)校考。由各招生学校制定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高水平项目和学校自定项目自主招生工作方案需分别制定,报市中招办备案同意后,学校自行组织本校各招生项目的测试评审工作。各招生学校成立测试评审工作小组(外市专家、本市外校专家和本校专家三部分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本校专家不得多于2人)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有相同招生项目的学校可进行多校联考,由联考学校联合制定自主招生工作方案,报市中招办备案同意后,联合组织测试评审工作,成立联考测试评审工作小组(外市专家和联考学校专家两部分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各联考学校专家1人,外市专家不得少于联考学校专家)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测试评审全程录像。所有现场考试、评分、审议的录像、公示的相片等材料,由招生学校保存不少于3年。测试评审结束后,各招生学校根据本项目招生计划数1:1.5的比例(四舍五入)提出推荐市考名单,推荐市考名单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后报市中招办。


  (二)市考。由市中招办制定市考工作方案,统筹将同一类的高水平项目及学校自定项目合并进行测试评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建立市内市外相结合的测试评审专家库,每个项目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名专家组成该项目的市考测试评审组,考试现场抽签决定组长1名,组员5名。组长负责组织和监督,不参与评分;组员负责对考生进行测试评审。测试评审全程录像,所有现场考试、评分、审议的录像、公示的相片等材料由市中招办保存不少于3年。测试评审结束后,现场公布市考成绩,并经考生签字确认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


  五、录取办法


  (一)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方可投档录取:一是中考成绩(含加分)高于(或等于)校定录取分数线,二是市考成绩不低于市考合格线,三是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低于C等级。


  (二)各招生学校可以以市定录取控制线(表1)作为校定录取分数线,也可以在此基础上以20分为一档自行提高录取分数线。高水平项目校定录取分数线可为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或以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为基准调档。学校自定项目校定录取分数线可为市平均分(去尾取整)或以市平均分为基准调档。


  表1市定录取控制线


  类别


   项目


   中考成绩


   高水平项目


   人文班


   高于(或等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上100分


   数理班


   高于(或等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上100分


   运动队


   取得一级运动员证书的高于(或等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200分;取得二级运动员证书的高于(或等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下150分;其他高于(或等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100分


   艺术团


   高于(或等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50分


   科技社


   高于(或等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学校自定项目


   体育类


   高于(或等于)中考平均分下100分


   艺术类


   高于(或等于)中考平均分下100分


   科技类


   高于(或等于)中考平均分


   信息技术类


   高于(或等于)中考平均分


   (三)市考设合格线,原则上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未达市考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单个招生项目少于招生计划数×80%的考生达到60分,则以该项目招生计划数×80%的考生合格为标准,以标准分60分划定合格线,以标准分计算市考成绩。


  (四)市中招办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含加分)和市考成绩统一折算为百分制后,按照相应权重比例合成总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合成总分相同,先按市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后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体育、艺术类权重为中考成绩占50%,市考成绩占50%;人文、数理、科技、信息技术类权重为中考成绩占70%,市考成绩占30%。


  (五)以高水平项目优先录取为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各学校自主招生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入第一批次招生计划。


  六、工作流程


  (一)报送计划。各高中阶段学校于5月上旬,上报当年自主招生计划至市中招办,需同时报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备案。


  (二)公布计划。市中招办于5月中旬公布全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计划,各招生学校再公布本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三)考生报名。考生于5月22日上午9:00至5月28日下午17:00登录东莞市中考报名系统(https://dgzk.dgjy.net)进行自主招生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压缩包。


  (四)资格审核。各自主招生学校于5月29日至6月1日进行报名材料审核工作,6月2日至4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示拟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6月5日公布入围校考的考生名单。


  (五)组织校考。6月10日至18日,各校组织开展校考,具体考试时段由各招生学校安排并通知考生。校考后现场公布成绩,并由招生学校按1:1.5比例(四舍五入)提出推荐市考名单,于6月19日至21日在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示。


  (六)组织市考。市中招办于6月中旬公布市考工作方案,高水平项目市考和学校自定项目市考统一安排在7月3日进行。市考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由市中招办于7月4日至6日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公示市考成绩。


  (七)正式录取。中考成绩公布后,市中招办对市考成绩公示无异议并达到校定录取分数线、市考合格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的特色发展学生进行提前批次录取,录取结果与普通高中第一批录取结果同步公布,并由市中招办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保障与纪律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市中招办成立中考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基础教育与信息化科、德育与体卫艺科、招生考试办公室、教研室及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对全市普通高中特色发展学生自主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督查。学生、家长、教师和广大社会人士认为自主招生考试中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存在异议的,可向市中招办反映,监督、投诉、举报电话:23126162、23126361(招生违规)、23660823(党风廉政纪律),市中招办将及时受理和反馈。市中招办将与各招生学校校长签订《2023年自主招生工作廉洁责任书》,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纪律。经查实在自主招生过程中营私舞弊的学校,由市中招办取消学校3年特色发展学生招录资格(含当年)并全市通报。经查实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存在其他舞弊情形的考生,将取消该考生3年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含当年),并就舞弊情形全市通报。对于在自主招生过程中营私舞弊、违反党风廉政纪律的教师及有关工作人员,将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八、其他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可参照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执行。招录高水平项目学生的民办学校,需参与同项目市考。


  东莞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有关问题,由东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编辑者:东莞家教东莞家教网)